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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陜西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階段考試工作辦法

              2023年05月18日 11:15  點擊:[]

              根據《陜西科技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辦法》等文件規定和工作安排, 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綜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優秀考生入圍,選拔優秀考生和拔尖人才攻讀我院博士研究生,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次綜合面試考核及錄取實施細則。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院相應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小組人員組成及工作職責參照《陜西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方案》執行。

              化學與化工學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費貴強、張巖

              副組長: 黃文歡

              成員:仝建波、王偉濤、趙鋼、馬養民、劉玉婷、劉佳潔、張亞男、白陽、代方方、郭麗媛

              二、博士招生原則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按照學院招生錄取細則及總成績計算辦法,根據年度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3每位博士生導師(含學校全職或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博士生導師)每屆招收博士生原則上不超過1名;

              4、原則上不得轉導師調劑,以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為準。

              三、考核內容及形式

              (一)考核方式

              學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綜合考核采用現場考核方式進行。

              (二)考試要求

              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考生只參加綜合考核。普通招考考生除綜合考核外,需根據學校安排參加筆試考核,筆試具體要求參見研究生院通知。

              1. 綜合考核要求

              (1)綜合考核時間不得低于20分鐘/考生。

              2)考核內容: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等。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內容:自我介紹、回答提問、聽說閱讀等。請考生提前準備1分鐘的英文自我介紹。

              綜合面試

              內容:考察考生掌握的本專業涉及的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擴展到交叉學科、邊緣學科、前沿學科的有關知識掌握情況;實驗技能掌握情況;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習經歷及研究成果介紹;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考核。

              2. 綜合考核總成績

              綜合考核總成績(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百分制)×10%+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百分制)×40%+綜合面試成績(百分制)×50%

              3.總成績計算辦法

              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

              普通招考: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百分制)×60%+綜合考核總成績(百分制)×40%

              初試總成績(百分制)=【外國語成績×1.5+(專業課一成績+專業課二成績)×0.75/3;初試成績分數線由學校統一劃定。普通招考考生初試成績必須分別符合陜西科技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外國語及專業課分數線要求,方可進入綜合考核階段。

              在學院總指標范圍內,導師同意錄取人數應符合導師錄取原則。

              四、體檢工作

              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工作將于新生入學后組織進行,考生應身體健康,符合各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錄取基本辦法及流程

              各學院的錄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和本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全程監督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確保公平公正。綜合考核結束后,由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共同確認、匯總考生總成績,按照招生原則擇優錄取,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數,其中學校引進人才招生計劃單獨排隊。

              六、違規處理及復查

              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規或作弊行為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錄取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聯系及監督電話

              聯系電話:029-86168830

              聯系人:郭老師

              辦公地點:實驗樓1A 204

              八、其他

                本辦法適用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由化學與化工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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